联邦议院决定:为所有人设立委员会——德国选择党暴力抗议!
2025年6月5日,联邦议院决定,委员会内的议会团体不得接受主席和副主席的提名。

联邦议院决定:为所有人设立委员会——德国选择党暴力抗议!
2025 年 6 月 5 日,联邦议院批准了选举核查、豁免和议事规则委员会的一项解释性决定。这一决定是在基民盟/基社盟、社民党、90联盟/绿党和左翼的投票下做出的,只有德国选择党议会团体投了反对票。该决议涉及在准入程序中提出常设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候选人的权利。
该决定基于规则委员会的报告(21/303),并承认议会团体可能无权在准入程序中为同一委员会的两个职位提名候选人。这符合几十年来议会的惯例,议会倾向于不同派系的主席和副主席。委员会会议,特别是 6 月 1 日的会议,强化了这一规则。
决定的背景
委员会主席马西特·卡拉梅特奥卢(社民党)和联盟各派强调不同派别隶属关系的重要性。联盟议会小组还提出的一项担忧是,如果一个议会小组同时占据这两个职位,可能会避免出现职位空缺。这一部门的目的是确保委员会的行动能力。社民党还认为,如果两个职位都由同一派系占据,委员会的行动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
绿党议会团体发言人强调,现行做法对所有政治团体都有约束力,并且不排除反对派。另一方面,德国选择党批评这一决定,并认为选举决定缺乏合理性。她强调,某些候选人未当选是造成职位空缺的原因。
联邦议院各委员会的作用
联邦议院的技术工作主要是在委员会中进行的,这些委员会比议会团体在技术上更有组织性。例如法律事务委员会、预算委员会和请愿委员会。这些委员会的组成以议会团体的比例代表制为基础,这意味着其组成必须反映全体会议中议会团体之间的关系。这就是所谓的镜像原理。
委员会主席的职位具有宪法重要性,因为它可以影响少数派的议会控制权。尽管如此,委员会主席仍享有与其他成员相同的投票权。委员会成员的提名通常由议会团体负责,而联邦议院则在议事规则的自治框架内决定委员会的设立。宪法规定的委员会包括外交事务委员会和请愿委员会。
联邦议院的新决定显示了议会结构内权力和责任分配的重要性。这确保了不同的政治观点也反映在委员会的运作业务中。